公司业务
新闻中心

烟台印刷厂所面临的法律困境

烟台印刷厂所面临的法律困境
前几天听一位印刷同行说现在做条码的一些企业大多是非法经营,这不禁让我想起了去年这个时候发生在我们工厂的一件事情。也就是去年这个时候吧,我们公司遭遇到了一次政府执法部门的突然检查。检查的结果很显然,不合格,要罚款。开始这个结果对于我们来说完全在我们的意料之外,因为在我们看来,我们从来没有印刷过一些反党、反社会主义、传播封建迷信等不健康思想的印刷品,我们不能算犯法。但是后来在这个事情的处理过程中,我才明白我的这个观念从根本上就是错误的。
印刷行业属于特种行业,产品有着其本身的特殊性,因此国务院及其下属的新闻出版局颁布了《印刷业管理条例》、《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为印刷企业的设立以及经营活动建立了一整套的规章制度。但是如果我们仔细看看这些法律法规中规定,却是有很多值得商榷的地方。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要求印刷企业在接单的时候应该要求委印方,也就是我们的客户吧,出具委托书,印刷品涉及注册商标的,应得到商标持有人的授权。这一点本来可能没有什么争议,但实际操作上我想烟台印刷企业可能都没有很好的落实这一点。就算落实了,按照烟台当地主管部门的解释,在委托的时候不能对一个品牌,比如说TCL,进行一个笼统的授权,合法的做法应该是品牌的每一个品名的产品都应该有一份委托书。也就是说如果TCL在一个印刷厂印了200款不同种类的说明书,那么你就应该有TCL开具的200份委托书,如果没有,那好,呵呵,兄弟,你违法了,要罚款。
更要紧的是还有一个委托时间的问题,所有的委托手续必须在印刷之前办妥,如果属于事后补上去的,也属于违法行为。大家知道,现在做生意要讲究效率,时间很值钱的,我想200款对于一些大一点的客户来说并不是很多,但是如果真的每一款都按照法规的要求这玩完下去,我想没有那个企业可以忍受得了,如果说你的最终客户在国外,现在这种情况应该算是很普遍吧,我想这个周期怎么说也要半个月吧。如果仅仅因为一个委托书的问题要耽搁半个月的时间的话,我想应该是没有那个客户愿意来找你做生意。
类似的情况在这些法律法规里面还有很多,有兴趣的兄弟可以自己在网上搜出来看看。总的来说,如果真的按照法律的规定做下去,必然会造成交易成本大幅度的上升,没有几个企业是可以承受得了,客户也受不了。而且这些法律法规大多原则性太强,执行的时候很容易被占有强势地位的行政机关钻空子。在我看来目前整个印刷行业都是属于违法经营。
如果大家觉得我危言耸听,呵呵,那我们再拿一件小事来说说看。条码对于印刷品来说应该属于司空见惯得东西吧,很多印刷品上都有条码,我想烟台印刷公司,特别是一些小规模的印刷公司知道印刷条码是要到质量监督局办一个条码印刷许可证的吧,大家可以想想自己的公司有没有到这个庙里面去摆这个佛、求这个签。如果没有,呵呵,对不起,只要你印的产品上面有条码,那么不好意思,你又违法了。所以说现在的印刷行业所面临的法律现状就是如此。我也知道,现在大家做生意的都有一套自己的方法,真正因为这个被查的毕竟是少数,但是如果那天真的谁和你在这个问题上叫真起来,你还真的说不过去,只得认罚,给钱了事。
 
Copyright 2018 烟台天虹彩印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电话:0535-6771189 传真:0535-6771189